根据通过多方跟踪和搜集的信息显示,迄今已
获知全球共有69个国家(地区)对中国船舶或曾经挂靠中国港口的船舶入港出台了检疫和管制措施,本次统计的出台措施的国家(地区)数量较上期专报在总数上减少4个。具体来看,取消管控的国家有6个,分别是:挪威、葡萄牙、立陶宛、塞浦路斯、黎巴嫩、利比亚;新增(指新获得而非是指新颁布)国家有2个,分别是:洪都拉斯、波兰。另有10个国家(地区)的内容是在上期专报的基础上有更新,这些国家(地区)分别是:美国、巴拿马、土耳其、西班牙、乌克兰、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约旦、澳大利亚。
(一)本期取消管控措施的国家(地区)
本次取消管控的国家有6个,分别是:挪威、葡萄牙、立陶宛、塞浦路斯、黎巴嫩、利比亚,这些国家此前的管控措施内容请详见上期简报(《疫情防控行业研究专报(第18期)-海外国家(地区)入港船舶检疫及管制信息简报》)。
(二)本期新增出台管控措施的国家(地区)
本次新增管控的国家有2个,分别是:洪都拉斯和波兰。最新的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1.波兰
港口方面规定,船员下地需要填写包含个人联系方式的表格,并由船长在办理进港手续时递交给边防人员。
2.洪都拉斯
船舶在最近10个停靠港中有中国港口或船上有中国船员的,船舶代理人应根据1965年经修订的《国际海上运输便利化公约》(FAL 65)和当地法律,在船舶抵达前72小时上传所需信息:①船舶最后十个停靠港口;②船员名单及乘客名单;③海事健康声明。
(三)本期管控措施内容有更新的国家(地区)
本期有10个国家的检疫管制措施内容是在上期专报的基础上有更新,分别是:美国、巴拿马、土耳其、乌克兰、俄罗斯、西班牙、印度尼西亚、阿联酋、约旦、澳大利亚。最新情况具体如下:
1.美国
美国海岸警卫队关于新冠病毒的防疫要求和指南:由新冠病毒(COVID-19)引起的呼吸道疾病暴发可能会影响船员和海上贸易。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更新了其《 2019年疑似冠状病毒疾病管理船舶暂行指南》(请参阅https://go.usa.gov/xdfyG)和邮轮旅行指南(请参阅https://go.usa.gov/xdfVP)。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任何可能对船舶或港口设施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人员的疾病都是危险状况,必须立即向美国海岸警卫队船长(COTP)报告。船上如出现与新冠病毒一致症状的人员情况必须向COTP报告。
如果有人(无论身在何处或与谁接触过)出现新冠病毒症状或其他类似流感的症状,海岸警卫队将其视为联邦法规规定的危险状况,需要立即通知最近的海岸警卫队。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船舶在抵达美国港口之前的15天内必须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报船员生病或死亡情况。可以在以下网址找到船只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死亡和疾病的指南:https://go.usa.gov/xdjmj。同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建议美国船旗商船根据每个靠过港的外国港口的要求报告生病船员。
总统公告对来自或通过以下国家/地区到达的人员设置了入境限制:伊朗、中国(不包括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申根地区内的欧洲国家(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和瑞士),并从美国东部标准夏时制时间2020年3月16日晚上11:59开始包括英国和爱尔兰共和国。
船东、经营人和当地相关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2020年3月13日,国际邮轮公司协会(CLIA)宣布,会员公司自愿将美国停靠港的邮轮业务暂停30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0年3月14日向所有未自愿中止运营的邮轮发出了禁止航行令。海岸警卫队将与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密切配合,以确保正在航行并驶往美国港口的邮轮上的乘客安全快速返回。
海上贸易对美国经济至关重要,海岸警卫队有责任安全保证海上货物的不间断运输。
过去14天内去过上述国家或从上述国家出发的非客运商船,在无患病船员的情况下,将被允许进入美国并进行正常运营。船员除进行与船舶货物直接有关的特定工作外,必须留在船上。美国公民或总统公告第2节“暂停可能构成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危险的某些移民和非移民入境”中列出的任何其他人,例如具有过境和/或船员签证的船员,有可能获准下船进行码头侧的船舶操作,或为了直接通过美国过境到另一国家。进入美国时,必须由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以及CDC(如果适用)对所有人进行清关。除非获得CBP和CDC的许可,否则不持有适当签证的船员通常需要留在船上。
在过去14天内曾去过上述国家或从上述国家/地区登船的非客运商船或人员,如船上有生病的船员应预见到延误,并需要在入境前与当地卫生和港口官员合作。下船前,曾停留或经过上述国家的所有人员都可能会接受CDC筛查。
船东和经营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海岸警卫队将继续按照当前政策审查所有“入境通知”,并将与生病或已故船员或乘客有关的任何问题转达给海岸警卫队指挥系统和CDC隔离检疫站,后者将与当地卫生部门协调。
鼓励所有商船的船员在日常操作中进行尽职调查,并强烈建议遵循CDC有关船上临时指南来处理2019年疑似冠状病毒疾病。
船长应在海岸警卫队登船队登船之前通知海岸警卫队登船队船上任何生病的船员的情况。
当地从业相关人员应与海岸警卫队COTP合作,审查并熟悉第5310条“船舶检疫和隔离程序”和第5320条“船舶安全隔离的海上安全计划”。
当地从业相关人员应与海岸警卫队COTP合作,审查并熟悉其海上运输系统恢复计划。
提醒海上设施经营者,他们不得阻挠在规定所允许的情况下的船员上、下船。该权力属于CBP,海岸警卫队或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如果是医疗事务)。如果设施经营者有特定要求限制船员上、下船的请求,则应与当地CBP,海岸警卫队或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卫生部门办公室联系。
海岸警卫队建议人们查看CDC旅行指南(请参阅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travelers/index.html)和美国国务院(DoS)与COVID-19相关的旅行咨询,网址为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zh/traveladvisories/traveladvisories.html/。
船舶疾病与死亡报告要求:
由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引起的病毒感染正在影响着航海和海上贸易。美国海事安全信息公告(MSIB)提醒船舶,船上人员疾病必须向海岸警卫队和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报告。报告延误对保护船上人员造成了重大挑战,更广泛地说,对维持有效的海洋运输系统造成重大挑战。未立即报告乘客或船员生病或死亡的船舶或船长,可能面临延误和中断客货作业,包括要求船舶在航行后返回前一港口。此外,船舶和船长还将受到海岸警卫队的执法行动,包括民事处罚、船舶留置和刑事责任。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船上人员疾病可能对船舶或港口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是一种危险情况,船东、代理人、船长、经营人或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最近的海岸警卫队港口船长(COTP)。出现与COVID-19一致症状或其他疾病人员状况时向COTP报告是至关重要的。
《美国联邦法规》将船舶上的病人定义为:
(A)发烧(测得的体温为100.4°F[38°C]或更高;触摸身体感觉暖和;或有发烧史)伴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1)皮疹;(2)呼吸困难、疑似或确诊肺炎;(3)持续咳嗽或咳血痰;(4)近期发现意识下降或混乱;(5)新的原因不明瘀伤或出血(无先前损伤);(6)持续呕吐(晕船除外);(7)脖子僵硬的头痛;
(B)持续超过48小时的发热;
(C)急性肠胃炎,即:(1)腹泻,定义为在24小时内出现3次或以上次数的大便,或个体出现高于正常水平的情况(2)呕吐并伴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24小时内出现一次或多次大便失禁、腹部痉挛、头痛、肌肉疼痛或发烧(温度为100.4°F[38°C]或更高);
此外,根据美国联邦法规要求,前往美国港口船舶的船长,在预计到达日期前15天内或离开美国港口后15天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应立即向港口或离港口最近的检疫站报告,船上发生的人员死亡或疾病情况(包括已离船或已被搬离的人员)。人员死亡和疾病报告指南和表格请查阅疾控中心的网址:https://go.usa.gov/xdjmj。
另外,加州长滩港,国际码头与仓储工人联合会(ILWU)与美国太平洋海运协会(PMA)联合要求船舶悬挂正确的旗子,否则将拒绝上船作业。悬挂“L”旗代表船舶在检疫中,不允许有人员上下。悬挂“Q”旗代表船舶健康,人员可以上下。
2020年3月15日,洛杉矶引航站发布了有关新冠病毒COVID-19安全预防措施:
为减轻COVID-19(新冠病毒)传播到洛杉矶港海事区域的威胁,洛杉矶引航站真诚要求船舶经营人保证在船舶到达洛杉矶的途中,在引航员登船之前,采取以下措施。船舶在洛杉矶港内航行中,船上有一名港口引航员:(1)驾驶台应保持凉爽干燥。避免高温和潮湿的环境,这种环境可能使病毒易于在物体表面存活。(2)在引航员登船前一小时,用5%漂白水溶液擦拭整个驾驶台(包括海图桌、仪器、椅子、安全帽、整个控制台、扶手、窗户等)。(3)当引航员在船上时,只允许必要人员位于驾驶台。(4)任何进入驾驶台的船员应在进入驾驶台前彻底洗手和洗脸,并在进入驾驶台后立即再次洗手。(5)请在驾驶台上保证洗手液供应。任何驾驶台成员,包括引航员,用手接触脸后,应立即使用洗手液清洁手部。(6)应彻底清洗驾驶台的所有咖啡杯和餐具。(7)建议引航员自带咖啡杯,不要使用船上的咖啡杯。(8)引航员可将上述情况作为船长/引航员交接的一部分。(9)如果舵手或船舶驾驶员发现引航员不符合上述任何要求,他们应大声说话并提醒引航员改正。
长滩引航站发布的新冠病毒安全预防措施:冠状病毒传播的威胁是每个人都严重关切的问题。要确保船舶在长滩引航员上船前采取措施确保他们健康,没有任何疾病。还需要确保所有船只对长滩引航员都是安全的。为了减轻冠状病毒传播给引航员的威胁,长滩引航站要求引航员登船前,船舶采取以下措施:(1)在引航员登船前1小时,用5%漂白水或类似消毒剂擦拭整个驾驶台(海图桌、仪器、椅子、安全帽、扶手、整个控制台、窗户等)。(2)不握手。(3)任何进入驾驶台的船员都应洗手或用洗手液清洁。(4)船员和引航员应避免触摸自己的脸。(5)在驾驶台提供洗手液和纸巾,供引航员和船员使用。(6)引航员在船上时,驾驶室只允许必要的人员进入。(7)按照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指示报告任何生病船员情况。
2.巴拿马
2020年3月13日巴拿马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此前一天巴拿马卫生部发布了第305号决议,采取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暂停邮轮、游艇等在靠港、锚地和领海水域上下人员,船上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14天的观察期。观察期结束后,由卫生部进行评估是否存在风险。(2)抵达港口和/或锚地的国际商船,在进行相关的港口作业时,只有作业必需人员才允许登离船,并按照卫生部的指导方针落实卫生防护措施。(3)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法令,受到相应的处罚。(4)决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运河管理局要求载有疑似症状船员的船舶,需提前30天向运河管理局申报。巴拿马海事局发布有关冠状病毒症状预警的通函,要求船舶如发现船员有发热、呼吸困难和肌肉疼痛等症状,需要向海事局(AMP)报告: 船名、ETA、上一港、下一港。通函还提供了减少感染风险的建议:良好的健康习惯,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遮住口鼻,避免与发烧或呼吸困难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
抵达巴拿马船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以便对船员进行流行病学风险评估:(1)提供从中国或任何其他受感染国家前往巴拿马的乘客名单。(2)船员名单,增加登船日期和地点。(3)船舶到达的日期、时间和地点。(4)最近30天的港口清单。(5)为了能够进行船员的更换,必须提供良好的健康证明。
如果您发现有下述症状的船员(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头痛、喉痛、严重呼吸综合征、肺炎、肾功能不全),请联系以下人员:
Dr. Ramon Ferrer - Maritime Health of the port of Balboa.
Email: dfsanidadmaritima@gmail.com
Dr. Marcelino Caballero - Maritime Health of the port of Cristobal.
Email: marcaballero09@yahoo.com
Sanidadmaritima.cristobal@yahoo.com
Smaritima.cristobal@minsa.gob.pa
Dr. Pablo Gonzalez - Coordinator of the National Liaison Center (RSI)
Email: pegonzalez@minsa.gob.pa
Dra. Lourdes Moreno - National Chief of Epidemiology
Email: lumoreno@minsa.gob.pa
3.土耳其
卫生部边界及海岸线卫生管理总司制定海域关口及土耳其海峡卫生检疫检查措施:
海域关口措施:(1)来自疫情国家的船只及船员尽少与船外人员接触。(2)如外籍船舶船员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务必立即将其隔离并由该船船长联系土耳其在线卫生中心(0090 212 444 8353)汇报情况并听从指挥。(3)如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患者及与其有接触经历人员务必隔离。(4)来自疫情国家的船只及船员出现上述症状,则非土籍人员需立即与其国外交部门联系,并在他们协助下与土卫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5)来自疫情国家的船舶及船员出现上述症状,土籍人员可直接联系112急救服务取得援助。
土耳其海峡措施:(1)来自任何外籍港口的船只进入土耳其海峡之前须将船上最新卫生状况表上传至以下网址:https://www.hssgm.gov.tr/onlineislemler/DenizSaglikBildirimiGiris.aspx 。伊斯坦布尔海峡:rumelifeneri@hssgm.gov.tr。达达尼尔海峡:canakkale@hssgm.gov.tr。(2)卫生部边界及海岸线卫生管理总司经检查各船卫生状况表之后,如无特殊状况则批准该船配备引水、船员更换、下地等许可(3)如船上发现病情或疑似病例则先隔离,之后安排防备齐全的医护及引水人员进行协助。
目前土耳其港口检疫当局虽然对进入土耳其境内港口的船舶管控还没有正式的官方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请参照以下规定:
凡是14天内最后10个港口停靠过中国、伊朗、伊拉克、意大利、德国、法国、西班牙、挪威、丹麦、瑞典、荷兰、比利时、泰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奥地利等国家和地区港口的船舶,在停靠土耳其境内首个港口前需待检疫人员锚地上船检查后才能靠码头;鉴于港口当局检疫人员不足及晚上不工作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到船舶的实际靠泊时间。伊兹密尔地区和阿姆巴利地区各港口已经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其他地区由于设施不足等情况将后续跟进执行。
4.乌克兰
敖德萨港要求:在中国港口停靠及有中国船员的船舶,均由卫生检疫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并对新型病毒进行监测。目前,在船舶靠港作业前,将检查所有随船人员的临床症状,是否有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船员均需填写相关问答表格等。整个监测时间约2-3小时。
5.俄罗斯
圣彼得堡: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和俄罗斯卫生当局命令,除了通常和标准的船舶信息和船员健康状况,之前挂靠港口的记录等,所有载有来自以下国家的船员和乘客的船舶挂靠圣彼得堡必须向卫生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这些国家和地区家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柬埔寨、加拿大、中国、菲律宾、芬兰、法国、德国、中国香港、印度、意大利、日本、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尼泊尔、新加坡、韩国、西班牙、斯里兰卡、瑞典、泰国、阿联酋、英国、美国、越南。明确人员是否在抵达圣彼得堡前在船时间(隔离时间)不超过15天。
如果船舶未提供上述信息,或有来自上述国家的船员或乘客在船上停留少于15天,船舶可能被拒绝无疫通行和进入港口的许可。该船将被移至5号锚地进行14天的检疫。所有船员和乘客都将接受卫生医生的检查,并将接受COVID-2019的相关检测。
新罗西斯克:根据2020年3月5日新罗西斯克(Novorossiysk)港港务长第1079号函,由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Novorossiysk港实施了以下限制:所有持有中国、韩国、意大利或伊朗护照的船员和乘客暂时禁止上岸。
在抵港前14天内曾到访中国、韩国、意大利或伊朗港口的所有船员和乘客,暂时禁止上岸。
6.西班牙
(1)西班牙全国3月16日起进入紧急状态;(2)西班牙全国3月17日起封锁陆路边境,海路和航空目前保持开放;(3)西班牙港口禁止船员登陆;(4)西班牙港口禁止游轮停靠;(5)西班牙港口严控登船人员,码头和代理避免和船员接触,文件通过邮件传送;(6)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登船,人员必须装备全部防疫装备,口罩、手套、靴子等。
7.印度尼西亚
国家卫生部将联合港口卫生办对来自中国的船舶进行卫生检疫。代理做好以下工作:(1)提前1天通知船舶到达信息;(2)进港前提供海员健康证明;(3)进港前测量船员体温;(4)提供一个月的航行记录等,确保船舶停泊在检疫区,检疫成本为检疫人员的交通成本;(5)船员不得上岸。
8.阿联酋
30天内挂靠过中国港口的船舶需在抵港前提早3天向港方提交一份船上没有疑似症状人员的声明。到港前15天内到过中国的船舶,港方安排检疫部门上船检疫,无问题后才开始作业。为预防冠状病毒(Covid-19)的传播,港务局决定实施下列限制措施:(1)任何船员不得在船停泊富查伊拉(Fujairah)近海锚地及港口期间下船,不允许上岸休息,包括进入免税商店和海员俱乐部。(2)船员更换将按照入境手续进行办理。(3)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并经港务长批准,船员才能上岸。
9.约旦
(1)停靠亚喀巴Aqaba的船舶必须在抵达前30天向约旦海事委员会提供它们的日程表。(2)预计抵达约旦领海的船舶需要提供该船最后10个停靠港记录副本,并说明是否有任何一个港口有确诊新冠病毒病例。(3)必须注明船舶最后一次停靠中国港口的日期和时间。(4)约旦海事委员会必须告知我们在同一时期发生的任何关于冠状病毒疾病的伤害/事件,具体说明在哪个港口以及采取了什么程序来疏散患者。(5)与船长核对目前船上确诊或疑似病例。(6)对于进入约旦领海的船舶,船长必须提供医疗报告。(7)对于声明没有病毒感染的船舶,必须通知委员会船上是否曾经载有相关病例,之后的处置措施。(8)为提高病人的免疫力,必须在指定的地方备妥所有医疗用品。(9)无疫区域提供了特殊的保护设备和手动热探测器,以供需要时使用。(10)在通知有关方面允许船员上岸时,必须提供船员姓名和国籍的照片。如果在航行中发生船员变更,必须在抵达Aqaba港48小时前申报变更的日期、时间和原因,以便联系卫生理事会联络员和有关当局采取预防和预防措施。(11)检查所有船员是否都在船上,没有孤立的病例,也没有疑似感染的船员在以前的任何港口下船。(12)与船员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应穿一般安全卫生服装,如口罩和手套,并使用洗手液。(13)船长应注意,船员必须穿着卫生防护服和设备,并在船舶入口处使用洗手液,特别是来自中国的船舶,以防止病毒传播。(14)所有在海上进入约旦领海的船舶,都要进行熏蒸和灭菌,并出具证书(注明船舶和船务代理的名称和国际海事组织编号),并在熏蒸和灭菌完成后将其提供给JMC (Jordan Maritime Commission)。另外,根据JMC要求,船舶船员在抵达港口进行健康检查时必须穿戴一次性口罩、防护服和防护手套。
10.澳大利亚
澳洲卫生检疫局要求所有中国来的船都需要提供船员身体情况信息表。新南威尔士州已对近期曾挂靠中国大陆的船舶采取了额外的管控措施,澳大利亚其他各州也会在合适时间采取类似措施。
澳大利亚生物安全部(Australian Biosecurity Department)要求船舶在挂靠前填写与病毒有关的表格。同时要求近期挂靠过中国的船舶的代理澄清以下信息:船舶驶离中国时间、离开中国挂靠澳大利亚之间曾挂靠的港口、是否有生病船员、此前挂靠的5个港口。
船舶在挂靠澳大利亚港口期间,卫生安全部门的措施也会升级,包括:生物安全部人员和装卸工人的卫生防护将升级、船舶代理禁止登船、船员禁止下船。
对于2020年2月1日或之后离开中国大陆,并在最后一个港口进入中国大陆14天之内到达澳大利亚的商业船舶,有如下要求:1.在澳大利亚停泊时,所有船员将被限制在船上;2.船员只能下船执行基本船舶功能,而船员在执行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设备。
悉尼:(1) 要求船舶须申报最后5个停靠港,并确认船上没有出现疑似症状船员。(2)港务局对离中国港口不足14天的船舶,推迟引水时间直至满足14天检疫期要求。
布里斯班 :船舶抵港前须提供MSQ,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是否有船员14天内去过湖北省。(2)明确是否有船员在2月1日后去过中国大陆。(港务局声明:不管船员有没有下地,船舶靠中国大陆码头等同船员去过中国大陆)(3)明确是否有船员具新冠症状。
如果满足上述任何一点,相关船员将被要求在船上隔离14天,不得接触任何澳洲海事和码头工作人员。
新南威尔士港口(纽卡斯尔、悉尼、肯布拉港、伊甸):所有即将抵达新南威尔士港口的船舶的船长须声明:(1)最后5个停靠港;(2)确认船上没有船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症状;(3)在2020年2月1日或之后且不到14天,离开或过境中国大陆的船员或乘客名单;(4)如果新的冠状病毒疫情明显,机构雇员将不允许登船,港务局将推迟对从中国大陆过境并在海上停留不到14天检疫期的船舶的引航服务。
澳洲弗里曼特尔(FRE)最新规定:如果船上有14天内去过中国的船员,则船舶须满足14天海上隔离期要求后才会允许进靠。安排船员换班时需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