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明确转让定价规则
2017年7月20日,科索沃财政部发布了2017年第2号行政指令(Administrative Instruction No. 02/2017),为该国转让定价制度提供指导,该指令于自2017年7月28日起生效。该指令明确了税务机关对于跨国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预期。科索沃财政部表示,科索沃的转让定价规则与经合组织和欧盟对于转让定价的规定大体相符。(来源:Wolters Kluwer 全球税务研究信息库)
柬埔寨:矿产能源部和财经部发布联合公告,明确矿产品出口程序
为加强对矿产品出口的有效监管,柬矿产能源部和财经部发布联合公告,明确矿产品出口法律程序及手续。公告规定,矿产品出口公司须完成2项出口审批:一、拥有矿产执照的出口公司,须向矿产能源部提交既定时间内(最多1年)的出口计划,以获得原则性批准的出口配额(EQAP);二、拥有配额后,每次装运还需获得矿产能源部的出口许可及财经部下属海关总署的批准。
出口公司须在装货前7天通知矿产能源部进行检查,装运离境10天内向矿产能源部提交海关支持文件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的出口公司,矿产能源部将拒绝签发新的出口许可、暂停出口配额3个月,并面临一段时间内被政府列入黑名单的处罚。(来源:驻柬埔寨经商参处)
越南:正在酝酿《行政经济特区草案》
为探索新的经济区模式吸引投资,越南正在酝酿《行政经济特区草案》。越南计划投资部表示,现在全国正在运用工业区、制造区、高科技工业区、经济区、工业集中区和高科技农业区吸引投资,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截止2017年6月,越南共有325个工业区16个沿海经济区,吸引了473个外商投资项目和139个国内投资项目,投资额分别近73亿美元和114万亿越南盾(约合50亿美元)。但是,目前使用工业区和经济区吸引投资的模式已暴露出诸多限制,难以吸引高品质的投资资金,研究新的经济区模式很有必要。
《行政经济特区草案》起草委员会表示,越南行政经济特区模式将结合中国的经济特区模式和韩国的行政特区、经济特区模式。行政经济特区可以按不同体制和政策分为三个等级。第三级为最高级别,有其独立经济和行政机制。目前,各省提出的云屯、北云峰和富国行政经济特区试点属于第一级。(来源:越南《经济时报》)
拉脱维亚:将于2018年起调整个人所得税
7月28日,拉脱维亚议会终读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于年收入不超过2万欧元的个人,税率降至20%;对于年收入超过2万欧元但低于5.5万欧元的个人,税率维持23%不变;对于年收入超过5.5万欧元的个人,税率增至31.4%。
同时,对资本收益也将征收20%的单一税率,取代现在的10%资本收入税和15%的资本收益税。专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从目前的43至100欧元每月上调至50至100欧元每月。对于3000欧元以上的个人博彩收入,也将征税。(来源:波通社)
克罗地亚:增加建筑行业外国工人工作许可额度
克罗地亚政府宣布,增加2053个外国建筑工人工作许可额度,为拟议中的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做准备。该决定是通过与雇主、投资者和贸易协会商议后一致作出的。相关决定主要是针对国内劳动力市场缺乏的专业人员以及无法通过快速的专业培训获得的行业人员,比如建筑行业的泥瓦匠、木匠、建筑师等。(来源:Mediascan)